醫美雷射 產生白斑毀容 如何要求賠償?
- JOHN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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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文章日期:105-10-29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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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先想去除顴骨上的黑斑
自2013年起~2014年底
到A醫美做五次雷射療程
三次粉餅雷射 ( 點狀 )、兩次飛梭雷射(大面積全臉)
在第四次的療程 (粉餅雷射)後
在太陽穴及鬢角旁
有出現局部米粒狀
雷射過後的白點
第五次飛梭雷射後也有局部米粒大小的白點
且有局部皮膚反黑
因此2015年2月、7月
改換B醫美施作除斑雷射
第一次2015年2月
醫師除了施打點狀的雷射外
可以感覺到醫生另外施作光療(面狀)
術前已經上麻膏
但過程中仍會有灼熱疼痛感
術後太陽穴周邊及顴骨上
局部產生硬幣大小塊狀的白斑塊
第二次2015年7月
另一名醫師一進診間
連諮詢都沒有
就直接準備要施打雷射
我先起身
再度告知醫生之前臉部產生的白色斑塊問題
醫生沒有多回應
只說知道了不用擔心
就叫我躺下直接施打
術後白色斑塊已經遍佈
左右兩側臉頰近70%
的面積
之後分別於2015年10、11、2016年2月
分別再到B醫每回診病諮詢
醫生說已不適合再做雷射
並用推託的話術
推說是復原期正常的現象
要我再多觀察3~6個月
並推託說是之前的A醫美已經就造成
誘發出白班的症狀
並表明該院的立場
可以退費但要求簽切結書
不可要求其他賠償
當下我並不願意簽切結書
也先暫緩退費
希望先徵詢客觀的第三方醫師意見
再做決定~!
期間我心裡有疑慮
第一次2015年10月
先到A大型區域型醫院皮膚科就醫諮詢
醫生當時無法判定是否產生白斑
建議觀察並且加強防曬
並於今年2016年3月再次到
A大型區域型醫院皮膚科就醫諮詢
醫生當時回答確定已經產生白斑
且開立診斷證明書
為求客觀及慎重起見
徵求醫生同意
可以到第二間B大型醫院的皮膚科
尋求第二個醫療意見
醫生明白說明皮膚已傷害
造成白斑
恐永遠無法回復
即使曬太陽
也只會發紅並發癢
無法再與周邊的皮膚顏色相同
但醫生不願意開具診斷證明書
為此心裡感覺到非常沮喪及難過
上述我應該先針對B醫美
( 產生傷害最大的 )
診所做訴求賠償!?
還是也可以對A醫美做訴求~!?
雖然B醫美願意退還購買雷射卷的金額
約6000左右
但我只做一次體驗就造成塊狀的傷害
做了第二次療程就造成全臉大面積的傷害
實在也沒有信心
再做任何的療程~!
如果對B醫美訴求
可以尋求那些方式~?
刑法? 民法? 精神賠償?
要求賠償的金額該如何評估~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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